第176章 赶走他

  马车里的母女,互相抱在一起,傲人的兔兔乱颤。

  脸上带着惊慌,吓得花容失色。

  是的,她们完全吓傻了。就在之前她们以为汉军应该是放弃她们了。

  可万万没有想到,这群汉军居然敢挑衅匈奴,还是在劣势的时候。

  而更让她们想不到的,居然赢了。

  “母后这就是大汉的骑兵吗?这么厉害的骑兵,我们真的有复国的希望吗?”

  昧蔡善若刚刚从震惊之中反应过来。

  大宛盛产战马,而且人也都是人高马大的。像是她和母亲,虽然只是弱女子,但是如果按照身高和发育成熟的程度来说,绝对要比汉人发育的好的多。

  看胸前的规模就可以有清晰的认知。

  身高自然不用说,后世超模的身高,175左右的身高,足够高挑。

  这还是女人呢。

  当然这里不排除她们身为王妃公主伙食条件和基因好。

  但是就算是一般的男人,大宛的男人也是比较健壮的。

  肌肉男随处可见。

  大宛最引以为傲的就是那些肌肉。

  可即使是大宛的骑兵,都不敢如此的挑衅匈奴骑兵。

  更何况还是堂而皇之的赢。

  毁三观。

  虽然昧蔡善若母女不知道这个词,但是大概也差不多是这种想法。

  谁能想到汉军那瘦弱的身体里会爆发出如此火爆的力量。

  四十多骑。

  仅仅付出了二十人的代价,就斩杀了八十多骑的匈奴。

  可怕!

  太可怕了。

  大宛王妃,面色也不是很好看,但明显要比昧蔡善若的表情要好的多,拍拍女儿光滑的脊背,轻声安慰了句:

  “没事,没事的,我们是要借助大汉的力量来推翻莫哈利毕的统治,大汉越强,对我们不是好处越大吗?”

  只是脸上的忧愁,却怎么都掩盖不住。

  是啊,大汉越强大,只要她们真的能够笼络住刘进的话,推翻莫哈利毕那是轻而易举的。

  可,这么强大的大汉的继承人,真的会听从自己母女两个妇道人家的摆布吗?

  更何况的是,大汉这么强大,大宛真的就算是她们娘俩说了算了,还会有现在西域第一强国的声望吗?

  所有的事情都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。

  只是她只能安慰女儿,不安慰能怎么办?

  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、

  活下去就不错了。

  母女两个聊着的时候,外面的战场打扫的也到了尾声。

  不时的有没死透的匈奴士兵被一刀插进胸口,补刀。

  发出一声声的惨叫。

  也有呲牙咧嘴的骂声:

  “他娘的,招子你小子能不能轻点,老子可是从马上被人砍下来的,怎么这么不知道疼人呢。”

  招子的嘴也不闲着嘲讽道:

  “娘们唧唧的,再比比老子给你补一刀。”

  “要不是天工院的铠甲好,就那一刀你就甭想活着了。”

  这话玩笑居多。说着招子还是放缓了手上的动作。筆蒾樓

  但是他说的确实是没毛病。

  就连那个汉军也一脸的赞同:

  “是啊,要不是这铠甲,这次真的栽在了西域了,估计连个尸首都带不回去。”

  叶落归根,即使是百战将士也是想着死后可以葬回汉土。

  只是,战场凶险,客死他乡也不少见。

  “行了,都别贫了,看看兄弟们都活着没有。活着的赶紧治伤,死了的就地烧了,带着弟兄的骨灰走。”

 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,整个方圆大概五百步的战场,被没有受伤的汉军巡视了一遍。

  碰到匈奴就补刀。

  碰到自家人就救起来。

  而最终统计,还是有两名兄弟重伤不治,那是被战马踩了。

  而其余只是被砍刀砍倒在地上的人,几乎都只是钝伤,或者是一般的刀伤。

  不致命。

  这简直是奇迹!

 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啊,一方着铠甲,一方皮甲,优劣立见。

  如若不是那两个兄弟被战马踩到,估计也不至于死。

  不要问,为什么匈奴穿皮甲的多。

  因为,他们盛产皮子啊,当然这是开玩笑的,主要还是技术差的太多。

  这个时代,汉是科技的巅峰应该没人反驳,尤其是青铜器和铁器的冶炼。

  匈奴这种草原游牧民族甚至连一口锅都制造不出来。

  当然锅是刘进给开发出来的。

  但常见的鼎那还是很重要的烹食的工具的。

 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名臣主父偃说过

  可见鼎的重要性。

  那是身份地位和日常需要的象征。

  天子为九鼎八簋,诸侯为七鼎六簋,卿大夫为五鼎四簋。

  元士三也。

  但就这样重要的器具,根本不是匈奴能够打造的。

  所以他们靠进口,靠抢掠。

  就算是领地有铜矿,铁矿,他们也不会利用。

  这也就导致他们只能穿皮甲,不能规模列装铠甲。

  收拾完行囊,打扫完战场。

  常凌派出了一骑回大宛通知驻守大宛的将领,把这里的一切通报给太孙殿下。

  然后就继续赶路了。

  刘进也带着骑兵开始奔赴匈奴腹地。

  天逐渐冷了。

  这场仗还没完。

  对于匈奴刘进的心中早有安排。

  只要轮台能灭了匈奴的七万骑兵,那这个战略就可以实行。

  哪怕灭不了,只要拖住。

  也可以实现。

  要知道,匈奴人的特性,那就是带着三匹马就可以行走天下,这是优势也是弊端。

  优势是,当中原王朝弱小的时候,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叩边。

  也可以逼迫中原王朝拿到自己想要的物资。

  来无影去无踪,基本上不需要后勤保障,牵三匹马,渴了饿了喝马奶,随手撘弓都能找来野味。

  相比于中原王朝的步兵有天然的优势,中原王朝如果想把粮草运送到北边,押运士兵就需要吃掉80%,可以说战争消耗要远远大于游牧民族。

  而且游牧民族机动性也比较强,在草原上能够每天行军80公里,基本赶上现在机械化部队的速度。

  但弊端也是非常的明显。以畜牧业为主,这种靠天吃饭的生活极其不稳定,只要草场遇到干旱或者暴雪,基本上只能通过抢劫才能活命,这也形成了和中原农耕文明的根本矛盾,是无法调和的。

  所以刘进的战略就是一次性的杀不掉匈奴,那就赶走他。